『辦公風水』前臺接待的幾點風水基礎
61 2025-07-07
1. 陰陽
全書的哲學根基,貫穿“陽宅陽氣抱陰,陰宅陰氣抱陽”“陰得陽如暑得涼”等辯證法則,強調住宅需順應陰陽流轉以趨吉避兇。
2. 龍脈
陽宅與陰宅的能量走向核心,陽宅龍脈“從亥尾巳”起勢,陰宅反之,通過方位判定氣運吉兇(如巽向乾為陽宅吉向)。
3. 二十四路
融合十干、十二支與四象的網格化風水體系,將住宅劃分為24路以辨吉兇,如“乾艮震屬陽,坤巽兌屬陰”,形成動態方位判定模型。
4. 九宮
八卦九宮配“男左女右”之位,劃分陰陽屬性與功能分區,如離位屬火主文昌,坎位屬水主智慧,構成空間能量分布圖譜。
5. 福德方
住宅中招財納吉的核心區域,需“勤依天道”修繕,如遇“生氣”“天德”臨位則家宅昌隆,忌重陰重陽或犯“五鬼”“絕命”等煞氣。
6. 刑禍方
住宅中的災殃隱患區,需“縮復縮”以避免災殃,如格局缺損或犯“死氣”方位(如正月死氣在午丁),需通過改建或鎮壓化解。
7. 天德月德
修繕時機的天文依據,如正月修宅需避寅卯辰方位(青帝木王司職),強調“順陰陽二氣為正”,結合月相周期(如生氣死氣輪轉)擇吉施工。
8. 五虛五實
量化住宅吉兇的診斷標準:
五虛:宅大人少、門大內小、墻院不完整、井灶失位、地廣屋稀。
五實:宅小人多、門小內大、墻院堅固、六畜興旺、水溝東南流。
虛實失衡則家道衰敗,需通過空間調整恢復平衡。
9. 宅墓相扶
墓地與住宅的協同效應,如“墓吉宅兇”則子孫衣食不足,“宅墓俱吉”則家族榮華。引子夏“四奇”“得地得宮”理論,結合姓氏五行(如商角二姓配丙壬乙辛)推算官祿貴賤。
10. 人宅相扶
實踐哲學核心,主張“人因宅而立,宅因人得存”,強調通過風水調整(如修繕福德方、避四王神禁忌)改善運勢,否定宿命論,倡導“感通天地”的主動調控。
《宅經》上卷以陰陽五行學說為根基,構建了一套完整的住宅風水理論體系,強調人居環境與天地陰陽的動態平衡。全書開宗明義指出“宅者,陰陽之樞紐,人倫之軌模”,將住宅視為維系家族興衰、個人命運的核心載體,其吉兇不僅關乎居住舒適度,更直接影響子孫繁衍與社會地位。通過梳理歷代二十余部宅經文獻,如《黃帝宅經》《三元宅經》《文王宅經》等,批判流俗化的“五姓八宅”“黃道白方”之說,主張回歸陰陽本質,提出“陽宅陽氣抱陰,陰宅陰氣抱陽”的辯證法則。
陰陽理論貫穿全書,既體現空間方位的對立統一——如陽宅重東、北,陰宅重西、南;亦蘊含時間維度的動態調節,如依節氣修繕需“天德、月德、生氣臨位”,并細述每月生氣死氣方位輪轉規律(如正月生氣在子癸,死氣在午丁)。書中獨創“二十四路”體系,將十干、十二支與四象結合,劃分住宅吉兇區域,并以“龍脈走向”定陽宅亥巳、陰宅巳亥的起止方位,形成獨特的空間敘事邏輯。
在實踐層面,強調“宅墓相扶”的整體觀:墓吉宅兇則子孫衣食不足,宅墓俱吉則家族榮華顯赫,引子夏“四奇”“得地得宮”等命理配合,凸顯風水與命理的交叉影響。更提出“五虛五實”的量化診斷標準(如宅大人少為虛、六畜多為實),以及“先修刑禍后修福德”的修繕次第,主張通過調整空間布局(如拆刑禍方、拓福德方)實現災殃化解與運勢提升。
禁忌體系尤為嚴密,既包括“龜頭午向”“高樓沖堂”等建筑形煞,亦涉及四王神(帝車、帝輅、帝舍)的季節性避諱(如春禁東方),更有月氣吉兇的時辰對應。書中借《搜神記》鬼魅化人傳說,暗示住宅能量場的流動性,呼應“陰陽虛無,豈為常定”的辯證思維,最終落腳于“人宅相扶,感通天地”的實踐哲學。通過“宅如人體”的隱喻(泉為血脈、土為皮肉),將建筑學升華為天人感應的生命系統工程,構建了兼具神秘主義與實用主義的風水智慧,堪稱中國古代居住文化的集大成之作。
風水對家族興衰、個人命運的影響,無論信不信都是存在的,我對風水的態度是“無大咎”即可。
以下是《宅經》上卷核心內容的二十條分述,每條約150字,力求全面覆蓋原文要點:
1. 陰陽樞紐論
《宅經》開篇立論,稱住宅為“陰陽之樞紐,人倫之軌模”,強調其不僅是物理空間,更是天地陰陽能量的交匯點。住宅安危直接關聯家族興衰:居所安定則家道昌隆,反之則門族衰微、墳墓不寧。書中以“宅墓相扶”理論深化此觀點,指出墓地吉兇與住宅休戚相關,如墓吉宅兇則子孫衣食不足,宅墓雙吉則家族榮華顯赫。
2. 陽宅陰宅的辯證法則
陽宅需“陽氣抱陰”,注重東方、北方采光納氣;陰宅則“陰氣抱陽”,側重西方、南方聚水藏風。龍脈走向為陽宅亥尾巳、陰宅巳尾亥,體現時空動態平衡。如陽宅從巽向乾、午向子為吉,陰宅反之則兇。強調“陰得陽如暑得涼”的調和原則,忌重陰重陽。
3. 二十四路與九宮體系
將住宅空間劃分為“二十四路”,融合十干(甲乙丙丁等)、十二支(子丑寅卯等)與四象(乾艮坤巽),形成網格化吉兇判定模型。配以八卦九宮“男左女右”方位,區分陰陽屬性。如乾、艮、震屬陽,坤、巽、兌屬陰,通過路數推算氣運流轉,確定“福德方”“刑禍方”。
4.天德月德與修繕時機
修造須順應天時,以“天德、月德、生氣”臨位為吉期。如正月修宅需避寅卯辰方位(帝車、帝輅、帝舍),否則觸犯“四王神”招致災殃。每月生氣死氣方位輪轉(如正月生氣在子癸),修繕時需“避死氣、迎生氣”,強調“順陰陽二氣為正”的動態調控。
5. 五虛五實的量化診斷
提出“宅大人少”“門大內小”等五種虛癥,主貧耗;“宅小人多”“墻院完整”等五實癥,主富貴。虛實失衡則家道衰敗,需通過“縮刑禍方、拓福德方”調整空間布局。如“宅地多而屋少”為虛,宜縮減庭院、擴建主屋以平衡。
6.宅墓協同的命理觀
引子夏“四奇”“得地得宮”理論,結合姓氏五行(如商角二姓屬木,配丙壬乙辛)推算宅墓吉兇。墓地如“丑土生金”,則主子孫貴顯;若“墓兇宅吉”則衣食不足。強調“人宅相扶,感通天地”,否定宿命論,主張通過風水調整改善運勢。
7. 子午分界與陰陽流轉
以子午線為陰陽分界,陽宅修造從亥位起工順轉,陰宅從巳位起工逆轉。施工順序需“先修刑禍,后修福德”,刑禍方用百工,福德方用二百工以鎮壓。如陽宅修外墻,陰宅修內室,體現“陽宅外擴、陰宅內斂”的空間哲學。
8. 禁忌體系與化解之道
明列建筑形煞:如“龜頭午向”主易主,“高樓沖堂”為兇亭。提出“翻故宮”“平墻銷殃”等化解法。季節禁忌如春禁東方(青帝木王司職),犯之則傷親。月氣吉兇亦需避諱,如七月死氣在午丁,修午丁方必遭災殃。
9. 住宅與自然體的類比
以“宅如人體”為喻:泉為血脈、土為皮肉、草木為毛發,強調建筑與自然生態的共生關系。《三元經》云“地善苗茂,宅吉人榮”,主張依山傍水、藏風聚氣。如水溝東南流為吉,象征財氣匯聚;西北流則主破敗。
10. 典籍批判與理論溯源
梳理黃帝至劉晉平二十一部宅經,指出流俗“五姓八宅”“黃道白方”違背陰陽本質。推崇《三元宅經》《文王宅經》等經典,批判“未遍求諸經”導致的誤用。強調“陰陽之理”為萬物之源,順之則昌,逆之則否。
11. 空間流轉與能量周期
住宅吉兇隨時間推移而變化:“犯處遠則緩發,近則速應”。如修繕后四十五日無咎,若犯“五鬼”“絕命”則災殃立至。提出“行不得度,不如復故”,強調風水調整需謹慎,避免矯枉過正。
12.福德方的動態維護
“福德方”需定期修葺,如“拓復拓”則子孫昌隆。忌“刑禍方”缺損,否則災殃不絕。修造時“宜拆刑禍舍,益福德方”,并通過“生氣臨位”保持能量流動。如《宅書》言“陰陽交分是和”,空間布局需隨節氣調整。
13. 命理與風水的交叉影響
引子夏“得地得宮”理論,結合姓氏五行(甲庚丁癸屬金,配宮羽徵)推算官祿。如“得地得宮”者可居刺史之位,“失地失宮”則客死他鄉。強調“不可獨信命”,需通過風水優化彌補命格缺陷。
14. 龍脈走向的實地勘測
陽宅龍脈“從巽向乾”為吉,陰宅反之。注重“移來方位”而非絕對地理方位,如“一里與百里同”,強調相對能量場的影響。修造時需“隨宅大小中院分二十四路”,因地制宜,避免機械套用方位。
15. 月氣規律的修繕應用
每月生氣死氣方位固定(如二月生氣在丑艮),修繕須“避死氣、迎生氣”。若修“月死氣”方位,即便吉日動工亦招災殃。結合“天德月德”形成復合吉時體系,如正月修子癸方為吉。
16. 四王神的季節性避諱
四季需避不同方位:春禁東(帝車)、夏禁南(帝輅)、秋禁西(帝舍)、冬禁北(帝車)。如春三月修東則“殺父”,夏六月修南則“殺母”。此體系將天文歷法與風水禁忌結合,體現“天人感應”思想。
17. 宅形與運勢的象征關聯
以“宅如冠帶”喻門戶的重要性,忌“龜頭午向”沖煞。主張“修來路不修抵路”,如從東來者宜拓東而非西。建筑高度亦需合度,如“稍高豎屋”主妨主,需拆除以平息能量沖突。
8. 五姓八宅的批判與超越
指出流俗“五姓八宅”法“違犯大經”,如僅按姓氏定吉兇而忽視陰陽本質。主張回歸《黃帝宅經》的二十四路體系,強調“陰陽不獨王,以對方為得”。如冬以溫暖為德,夏以涼冷為德,男女亦需互補。
19. 子夏青烏子的理論傳承
引青烏子“形勢為體,泉水為脈”理論,將建筑視為生命體:土地為皮肉,草木為毛發,門窗為冠帶。強調“宅統之宅墓”為家族榮華之源,得地得墓者如“龍驤虎步”,物業豐饒,子孫忠孝。
20. 風水的實踐哲學
最終落腳于“人宅相扶”的實踐智慧:風水可調,命運可控。如《搜神記》言“精靈鬼魅化人”,暗示風水能量場的流動性,需通過“翻故宮”“平墻”等動態調整應對。家藏《宅鏡》可“秘而寶之”,作為后世修身齊家之指南。
夫宅者,乃是陰陽之樞紐,人倫之軌模,非夫博物明賢,無能悟斯道也。就此五種,其最要者,唯有宅法而真秘術。凡人所居,無不在宅,雖只大小不等,陰陽有殊,縱然客居一室之中,亦有善惡,大者大說,小者小論,犯者有災,鎮而禍止,猶樂病之效也。
故宅者,人之本。人以宅為家,居若安,即家代昌吉;若不安,即門族衰微,墳墓川岡。并同茲說,上之軍國,次及州郡縣邑,下之村坊署柵,乃至山居,但人所處,皆其例焉。目見耳聞,古制非一。
黃帝二宅經、地典宅經、三元宅經、文王宅經、孔子宅經、宅錦宅撓宅統宅鏡天老宅經、劉根宅經、玄女宅經、司馬天師宅經、淮南子宅經、王微宅經、司最宅經、劉晉平宅經、張子亳宅經、八卦宅經、五兆宅經、玄悟宅經、六十四卦宅經、右盤龍宅經、李淳風宅經、五姓宅經、呂才宅經、飛陰亂伏宅經、子夏金門宅經、刁曇宅經,已上諸經,其皆大同小異,亦皆自言秘妙,互推短長,若不遍求,即用之不足。
近來學者,多攻五姓八宅、黃道白方,例皆違犯大經,未免災咎。所以人犯修動,致令造者不居,卻毀陰陽而無據效,豈不痛哉。況先賢垂籍,誡勗昭彰,人自冥蒙,日用而不識其象者。日月乾坤,寒暑雄雌,晝夜陰陽等,所以包羅萬象,舉一千從,運變無形,而能化物大矣哉。陰陽之理也,經之陰者生化物情之母也;陽者生化物情之父也。作天地之祖,為孕育之尊,順之則亨,逆之則否。何異公忠受爵,違命變殃者乎。今采諸秘驗,分為二十四路,八卦九宮,配女男之位,宅陰陽之界,考尋休咎,并無出前二宅,此實養生靈之圣法也。
二十四路者,隨宅大小中院,分四面作二十四路,十干、十二支、乾、艮、坤、巽,共為二十四路是也。
乾將三男震、坎、艮,悉屬於陽位。坤將三女巽、離、兌悉屬陰之位。是以陽不獨王,以陰為得。陰不獨王,以陽為得。亦如冬以溫暖為德,夏以涼冷為德,男以女為德,女以男為德之義。《易訣》云:陰得陽如暑得涼,五姓咸和百事俱昌。所以德位高壯藹密即吉,重陰重陽則兇。
陽宅更招東方、北方,陰宅更招西方,南方為重也。凡之陽宅即有陽氣抱陰,陰宅即有陰氣抱陽。陰陽之宅者,即龍也。陽宅龍頭在亥尾在巳,陰宅龍頭在巳尾在亥。凡從巽向乾,從午向子,從坤向艮,從酉向卯,從戌向辰移。悉入陽也。從乾向巽,從子向午,從艮向坤,從卯向酉,從辰向戌移。悉名入陰。
故福德之方,勤依天道。天德、月德、生氣到其位,即修令清潔闊厚,即一家獲安,榮華富貴。再入陰入陽,是名無氣。三度重入陰陽,謂之無魂。四入,謂之無魄。魂魄既無,即家破逃散子孫絕后也。
若一陰陽,往來即合天道,自然吉昌之象也。設要重往,即須逐道住四十五日、七十五日、往之無咎,仍宜生氣、福德之方始吉。更犯五鬼、絕命、刑禍者,尤不利。訣云:行不得度,不如復故。斯之謂也。
又云:其宅乃窮,急翻故宮。宜拆刑禍方舍,卻益福德方也。又云:翻宅平墻,可為銷殃。
夫辨宅者,皆取移來方位,不以街北、街東為陽。街南、街西為陰。凡移來,不勒遠近,一里、百里、千里、十步,與百步同。
又此二宅,修造唯看天道,天德、月德、生氣到,即修之;不避將軍、太歲、豹尾、黃幡、黑方及音姓。宜忌順陰陽二氣為正,此諸神殺,及五姓、六十甲子,皆從二氣而生,列在方隅,直一年公事,故不為災。
又云:刑禍之方缺,復荒福德之方連接,長吉也。
又云:刑禍之方縮復縮,猶恐災殃枉相逐。福德之方拓復拓,子子孫孫受榮樂。
又云:宅有五虛,令人貧耗;五實,令人富貴。
宅大人少一虛,宅門大內小二虛,墻院不完三虛,井灶不處四虛,宅地多、屋少、庭院廣五虛。宅小人多一實,宅大門小二實,墻院完全三實,宅小六畜多四實,宅水溝東南流五實。
又云:宅乃漸昌,勿棄宮堂,不衰莫移,故為受殃。舍居就廣,未必有歡,計只半造,必得壽考。
又云:其田雖良,薅鋤乃芳,其宅雖善,修移乃昌。宅統之宅墓,以象榮華之源,得利者所作遂心,失利者妄生反心。墓兇宅吉,子孫官祿。墓吉宅兇,子孫衣食不足。墓宅俱吉,子孫榮華。墓宅俱兇,子孫移鄉絕種,先靈譴責,地禍常并,七世亡魂,悲憂受苦,子孫不立,零落他鄉,流轉如蓬,客死河岸。
青烏子云:其宅得墓,二神漸護,子孫祿位乃固。得地得墓,龍驤虎步,物業滋川,財集倉庫,子孫忠孝,天神祐助。
子夏云:墓有四奇,商角二姓,丙壬乙辛,宮羽徵三姓,甲庚丁癸。得地得宮,刺史王公,朱衣紫綬,世貴名雄。得地失宮,有始無終,先人受苦,子孫當兇。失地得宮,子孫不窮,雖無基業,衣食過充。失地失宮,絕嗣無蹤,行求衣食,客死蒿蓬。
子夏云:人因宅而立,宅因人得存,人宅相扶,感通天地。故不可獨信命也。
先修刑禍,后修福德,即吉。先修福德,后修刑禍,即兇。陰宅從巳起功順轉,陽宅從亥起功順轉。刑禍方用一百工,福德方用二百工壓之,即吉。
陽宅多修於外,陰宅多修於內。或者取子午,分陰陽之界,悮將甚也。
此是二氣潛通,運回之數不同,八卦九宮分形列象,配男女之位也。其有長才、深智、慜物、愛生、敬曉,斯門其利莫測。且大犯,即家破逃散;小犯,則失爵亡官。其余雜犯,火光、口舌、跛蹇、偏枯、衰殃、疾病等,萬般皆有,豈得輕之哉。
犯處遠而慢,即半年、一年、二年、三年始發。犯處近而緊,即七十五日、四十五日、或不出月即發。
若見此圖者,自然悟會,不問愚智,福德自修,災殃不犯,官榮進達,財食豐盈,六畜獲安。又歸天壽金玉之獻,未足為珍,利濟之徒莫大於此。可以家藏一本,用誡子孫,秘而寶之,可名宅鏡。
又宅書云:拆故營新,爻卜相伏,移南徙北,陰陽交分是和。陰陽者,氣也,逐人得變;吉兇者,化也,隨事能興。??天地運轉無窮,人畜鬼神變化何準。
《搜神記》云:精靈鬼魅,皆化為人。或有人自相感變為祅怪,亦如異性之木,接續而生,根苗雖殊,異味相雜。形礙之物,尚隨變通。陰陽虛無,豈為常定。是知宅非宅氣,由移來以變之。
又云:宅以形勢為身體,以泉水為血脈,以土地為皮肉,以草木為毛發,以舍屋為衣服,以門戶為冠帶。若得如斯,是事儼雅乃為上吉。
《三元經》云:地善即苗茂,宅吉即人榮。又云:人之福者,喻如美貌之人。宅之吉者,如丑陋之子得好衣裳,神彩尤添一半。若命薄宅惡,即如丑人更又衣弊。如何堪也。
故人之居宅,大須慎擇。
又云:修來路,即無不吉。犯抵路,未常安假。如近從東來入此宅,住后更修拓西方。名抵路,卻修拓東方名來路。余方移轉,及上官往來,不計遠近,準此為例。
凡人婚嫁,買莊田、六畜,致塋域,上官求利等,悉宜向宅福德方往來,久久吉慶。若為刑禍方往來,久久不利。
又忌龜頭廳在午地向北沖,堂名曰兇亭。有稍高豎屋,亦不利。訣云:龜頭午必易主。亦云:妨主。諸院有之,亦不吉。
凡宅午巳東巽己來,有高樓大榭,皆不利,宜去之吉。
又云:凡欲修造動治,須避四王神。亦名帝車、帝輅、帝舍。假如春三月,東方為青帝木王,寅為車,卯為輅,辰為舍,即是。正月、二月、三月不得東。
戶經曰:犯帝車殺父,犯帝輅殺母,犯帝舍殺子孫。夏及秋冬三個月,仿此為忌。
又云:每年有十二月,每月有生氣、死氣之位。但修月生氣之位者福來,集月生氣與天道月德合其吉路。犯月死氣之位,為有兇災。
正月生氣在子癸,死氣在午丁。二月生氣在丑艮,死氣在未坤。三月生氣在寅甲,死氣在申庚。四月生氣在卯乙,死氣在酉辛。五月生氣在辰巽,死氣在戌乾。六月生氣在巳丙,死氣在亥壬。七月生氣在午丁,死氣在子癸。八月生氣在未坤,死氣在丑艮。九月生氣在申庚,死氣在寅甲。十月生氣在酉辛,死氣在卯乙。十一月生氣在戌乾,死氣在辰巽。十二月生氣在亥壬,死氣在巳丙。
以下是基于《宅經》上卷內容設計的20道四選一選擇題,附答案及簡要分析.所有題目均基于《宅經》上卷原文內容,避免脫離文本的主觀解讀。 通過本題訓練,學生需反復查閱原文以確認答案,逐步養成“以經證理”的研讀習慣,而非依賴碎片化記憶。
1. 《宅經》認為住宅的根本屬性是?
A. 陰陽之樞紐,人倫之軌模
B. 富貴榮華的象征
C. 建筑材料的集合
D. 家族祭祀的場所
答案:A
分析:原文開篇即言“夫宅者,乃是陰陽之樞紐,人倫之軌模”,強調住宅是天地陰陽能量的交匯點與人倫關系的載體,而非單純的物質空間。
2. 陽宅的吉方是?
A. 東方、北方
B. 西方、南方
C. 中央
D. 依街道方位而定
答案:A
分析:文中明確“陽宅更招東方、北方,陰宅更招西方,南方為重”,陽宅需“陽氣抱陰”,故以東、北為吉。
3.“二十四路”體系的基礎構成是?
A. 十干、十二支、乾艮坤巽
B. 八卦、九宮、二十四節氣
C. 五行、四象、六十甲子
D. 子午線、龍脈走向
答案:A
分析:原文提到“二十四路者,隨宅大小中院,分四面作二十四路,十干、十二支、乾、艮、坤、巽,共為二十四路”,明確以十干、十二支與四象結合。
4. 陰宅的龍脈走向是?
A. 從亥起功順轉至巳
B. 從巳起功順轉至亥
C. 從巽向乾
D. 從午向子
答案:B
分析:文中指出“陰宅龍頭在巳尾在亥”,陽宅反之,陰宅龍脈起于巳、終于亥,體現逆時針流轉。
5. 修繕住宅的首要原則是?
A. 追求豪華裝飾
B. 順應陰陽節氣
C. 避開兇煞方位
D. 依據家族姓氏五行
答案:B
分析:強調“修造唯看天道,天德、月德、生氣到,即修之”,需嚴格遵循天時與陰陽規律。
6. “五虛”不包括以下哪一項?
A. 宅大人少
B. 墻院不完
C. 井灶失位
D. 門窗朝南
答案:D
分析:原文列“五虛”為:宅大人少、門大內小、墻院不完、井灶不處、宅地多屋少庭院廣。“門窗朝南”未提及。
7. 子夏認為“得地得宮”的結果是什么?
A. 刺史王公,朱衣紫綬
B. 子孫絕嗣
C. 衣食不足
D. 客死他鄉
答案:A
分析:文中引子夏“得地得宮,刺史王公,朱衣紫綬,世貴名雄”,強調宅墓與官祿的關聯。
8. 陰陽宅的區分標準是?
A. 建筑高度
B. 龍脈走向
C. 住戶性別
D. 街道方位
答案:B
分析:陽宅“從巽向乾”、陰宅“從乾向巽”等,均以龍脈走向(即方位)為判定依據。
9.《宅經》批判的流俗風水法是?
A. 五姓八宅、黃道白方
B. 二十四路、九宮八卦
C. 天德月德、生氣死氣
D. 宅墓相扶、人宅相扶
答案:A
分析:原文指出“近來學者,多攻五姓八宅、黃道白方,例皆違犯大經”,認為其違背陰陽本質。
10. 住宅與自然體的類比中,“泉水”對應人體的哪個部位?
A. 血脈
B. 皮肉
C. 毛發
D. 冠帶
答案:A
分析:書中明言“宅以形勢為身體,以泉水為血脈”,強調水路暢通對住宅運勢的重要性。
11. 修造時需優先修繕的區域是?
A. 福德方
B. 刑禍方
C. 中央位置
D. 門窗附近
答案:A
分析:主張“先修刑禍,后修福德”,但福德方為吉氣所聚,需優先維護(如“福德方用二百工壓之”)。
12. 以下哪種行為會招致“妨主”之禍?
A. 龜頭午向建高樓
B. 住宅水溝東南流
C. 福德方種植樹木
D. 刑禍方擺放銅鏡
答案:A
分析:文中提到“龜頭午必易主”“堂名曰兇亭”,午向高樓沖煞主人。
13. 《宅經》中“月德”指的是?
A. 每月吉日
B. 月亮方位
C. 生肖屬性
D. 天干地支中的吉神
答案:D
分析:修繕需“迎生氣、避死氣”,如正月“天德在甲”,“月德”為特定天干,代表月令吉神。
14. “宅墓相扶”的理想狀態是?
A. 墓吉宅兇
B. 宅吉墓兇
C. 墓宅俱吉
D. 墓宅俱兇
答案:C
分析:原文明確“墓宅俱吉,子孫榮華”,反之則災殃相繼。
15. 陽宅施工的起始方位是?
A. 亥位
B. 巳位
C. 子位
D. 卯位
答案:A
分析:文中規定“陽宅從亥起功順轉”,陰宅則從巳起功逆轉。
16. 以下哪項屬于“五實”之一?
A. 住宅狹小
B. 六畜稀少
C. 墻院完全
D. 井灶偏僻
答案:C
分析:“五實”包括“宅小人多、墻院完全、六畜多、水溝東南流”,“墻院完全”為吉象。
17. 季節性禁忌中,春季需避開的方位是?
A. 東方
B. 西方
C. 南方
D. 北方
答案:A
分析:文中提到“春三月,東方為青帝木王,寅為車,卯為輅,辰為舍”,犯之“殺父”。
18. “人宅相扶”的核心理念是?
A. 依賴命運安排
B. 通過風水調整改善運勢
C. 追求建筑美觀
D. 注重家族傳承
答案:B
分析:書中強調“不可獨信命也”,主張通過修繕福德方、避兇煞實現“感通天地”。
19. 《宅經》引用《搜神記》的目的是?
A. 證明鬼神存在
B. 隱喻風水能量場的流動性
C. 增強神秘色彩
D. 諷刺迷信行為
答案:B
分析:以“精靈鬼魅化人”比喻住宅能量場的動態變化,呼應“陰陽虛無,豈為常定”的辯證思想。
20. 住宅的“冠帶”對應哪個建筑部位?
A. 門窗
B. 墻壁
C. 屋頂
D. 園林
答案:A
分析:書中以“宅如人體”為喻,“門戶為冠帶”,強調門窗朝向與氣運流通的關系。